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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大灰狼”!龙华未检在全市率先出台两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深圳政法 2022-05-15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Author 龙华检察


转眼间

又快到暑假时间

熊孩子们要归来了

伴随着开心

如何防范“大灰狼”

又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当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持续上升

这些侵害未成年人的“大灰狼”

很多都有着“光鲜的外表”

在看似正常的工作和生活中

寻找隐秘的角落

对单纯的“小红帽们”伺机下手

作案手段令人发指

然而与此相对的却是

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

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

当假装仁慈的“大灰狼”

出现在我们身边时

 如何保护孩子不受伤害? 

👇

龙华检察在全市率先出台

两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

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针对上述“三难”问题,以关口前移、预防为先为原则,不断完善“护苗龙华”社会化支持体系建设。主导与区政法委、监察委、教育局、公安局等12家单位联合,在全市率先出台了两项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及《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入职查询的意见》,以制度建设织牢织密未成年人权益“防护网”。




 这两项制度有什么特别? 

通过3个问题来了解一下吧


/01/ 

事前预防

禁止“大灰狼”进入未成年人密接行业就职


问题1:某游乐场在招聘工作人员时,查询到其中一名应聘者有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他能通过面试吗?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不可以!

限制有性侵犯罪记录以及有虐待等犯罪记录的人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

关于《密接行业入职查询制度》,主要是要求教育单位、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游乐场所等与未成年人有密切接触行业拟录用人员,在入职前,要查询有没有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记录,并报主管单位和公安机关备案。


通过限制有性侵犯罪记录以及有虐待等犯罪记录的人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防止未成年人受到老师、教练、辅导员、保安等 “身边人”的伤害。有了这道制度屏障,那些“光鲜的大灰狼们”就无法利用工作便利靠近、伤害小红帽了。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这项制度还根据龙华辖区目前侵害未成年人的发案形势,在限制从业人员的犯罪记录、从业行业和从业人员岗位等方面对范围进行了扩展:

 扩展内容 

▶ 将限制从业人员的犯罪记录扩展为性侵犯罪和曾经对未成年人实施遗弃、虐待、故意伤害犯罪的人员;

▶ 将从业行业扩展到所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工作、服务对象的行业,如培训、午托晚托等机构;

▶ 将限制从业人员岗位扩展到上述行业的所有行政、后勤、保障人员以及在这些行业从业的支教人员、支医人员等能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人员。



/02/ 

事中报告

将隐秘作案的“大灰狼”及时报告司法机关


问题2:医生在接诊时发现孩子伤痕累累,陪同看诊的人员形迹可疑,医生该怎么办?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立刻报警!

在工作中发现有未成年人受伤的,要及时地报告公安和检察院。

现实中,未成年人可能会因受到“大灰狼”威胁、恐吓、利诱而不向具有监护职责的成年人告知受伤害情况,这会导致伤害一直存续,司法机关无法及时制止恶行,“大灰狼”在“隐秘的角落”游离逍遥法外。


“只有报告了发生的侵害行为,犯罪嫌疑人才能够进入司法程序”。因此,《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国家机关、教育、医疗机构、人民团体、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旅馆、宾馆等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社区网格员等,在工作中发现有未成年人受伤的,要及时地报告公安和检察院。


/03/ 

强制实施

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


问题3:相关单位未执行该制度,导致应受从业限制的人员进入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会受到什么惩罚?


答案

点击下方空白处获得答案

严肃追责!

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会被有权机关追究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两项制度中均明确规定龙华区检察院依法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法律监督。


“对于发现相关单位对本意见执行、监管不力的,可以通过发出检察建议书等方式进行监督纠正。各单位对《检察建议书》回复、落实不力的,在法治深圳建设考评中予以相应扣分。”


除此之外,制度执行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还会被有权机关追究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 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

在强制报告制度中,对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长期不重视强制报告工作,不按规定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的,根据其情节、后果等情况,监察委员会应当依法对相关单位和失职失责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调查处理。


| 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 |

在密接行业入职查询制度中,明确规定若因未执行该制度,导致制度中应受从业限制的人员进入到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追究行政责任,若因此造成有未成年人受到侵害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用人单位及主管单位相关责任人的渎职犯罪刑事责任。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让我们驱逐藏在“隐秘角落”中的“大灰狼”

共同携手为孩子们

打造坚实的“防护盾牌”

✊✊✊


 END. 


来源· 深圳政法整理自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编辑· 政法小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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